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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建加蓋,租金補貼將禁止?李同榮:既有今日,何必當初?
發佈日期:2025/11/18

    內政部115年租金補貼新制即將上路,但其中悄悄更改規定,明年的新申請案件若是租屋處為「頂樓加蓋」,就算前房客今年有申請成功,恐怕仍將領不到租金補貼。

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直批,2018年租賃專法立法時就允許違建加蓋列入租金補貼允許範圍,如今執法依據卻亂象叢生,他質疑:既有今日,何必當初?台灣租賃政策難道窮到只剩「租金補貼」?

違建加蓋納入租金補貼,其實早有明文規定被允許,政策反覆導致亂象叢生

    李同榮指出,違建加蓋允許租金補貼其實早在2018上路的租賃專法有明文規定,房東與房客皆允許獲得補贴(如圖:內政部租賃專法宣導簡報檔第15頁)

資料來源:內政部租賃專法宣導簡報

當時李同榮曾向內政部提出質疑,為何違建加蓋可列入租金補助?內政部解釋是有立法委員在立法時,應選民要求,考慮弱勢需求,所以將之列入法條允許。但當時營建署卻特地發文表示租金補貼沒有違建列入補貼事情,請外界不要以訛傳訛。

政府要廢除加蓋租金補貼也要明文修法或正式更正施行辦法,才不會令民眾無所適從

    李同榮進一步指出,事實上,近幾年來違建加蓋補貼比比皆是,若從租賃專法施行辦法解讀,違建加蓋是被允許納入補貼範圍,但營建署卻發文否認,只允許合法房屋補貼,那請問是要依租賃專法解讀,還是依營建署解讀?若依租賃專法就不應禁止,除非正式承認過去立法有瑕疵,要正式修法公告,否則民眾無所適從,更何況若依營建署解讀為不合法,那為什麼過去幾年不嚴格取締,反而輕易通過申請而放行?這顯示政策的予盾,造成頂樓加蓋的弱勢承租方非常大的困擾。

如今,要廢除加蓋租金補貼也要明文修法或正式更正施行辦法,並提前公告,才不會令弱勢租屋民眾無所適從,亂象叢生。

政府應正視租賃市場的三大核心問題所在

李同榮進一步指出,租金補貼不能解決年輕人租賃正義問題。我們應正視租賃市場的三大核心問題所在:

(一)租賃市場資訊不對稱:租賃市場未全面實施實價登錄,資訊不透明,租金無從比較,且助長租賃黑市橫行。

(二)租賃黑市盛行:全台102萬租屋家庭中,申報租賃所得的房屋僅32萬間,近七成房東逃稅,政府完全掌握不了。

(三)租賃市場被壟斷:公益房東免囤房稅並優惠稅率,造成投資客包租公連手壟斷低總價房屋,轉售拉抬房價,轉租拉抬房租,形成低總價房屋被投資客與包租公壟斷,這是當今房產政策最令人垢病的嚴重問題。

租賃政策不能窮到只剩租金補貼,解決租賃市場亂象的五大解決方案

    李同榮强調,有批評就要有建言,租賃政策不能窮到只剩租金補貼,建議政府租賃政策應徹底革新,杜絕黑市,讓年輕人解除租屋困境,具體政策有五大解決方案:

(一)資訊透明化:租賃物件全面實價登錄,違者重罰,促使資訊全面透明化。

(二)強迫租賃公證:為杜絕逃漏稅,並防止糾紛,應強迫租賃需雙方公證,並廢除公益房東免囤房稅與優惠稅率,不但杜絕逃漏稅、降低租賃糾紛、且增加合理稅收。

(三)租稅大赦,不朔及既往:修法後採租稅大赦,只要誠實報稅,不追朔以往逃漏稅事實。

(四)房東租賃所得稅減半或減三分之一:租賃全面實價登錄後,房東所得稅減半,或減少三分之一,因為大家合法報稅,政府總稅收不減反增。

(五)提高弱勢租賃供給:廣建只租不售社會住宅,並改革現行資格過寬的門檻,讓社宅提供給最急迫需要的弱勢民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