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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房屋稅單 先搞懂三件大事
發佈日期:2016/5/24

5月已過一大半,尚未繳納房屋稅的民眾別忘了仔細檢視稅單。信義代書分析,拿到房屋稅單除了注意繳納總金額外,應該先搞懂房屋「使用情形」、「課稅月數」及「自住條件」三件重要大事,再根據房屋現況誠實以對,若發現有爭議,應即刻向地方稅徵機關查詢。

一、不同用途房屋稅差很大,仔細檢視別當冤大頭:繳交房屋稅時,納稅人往往不清楚自己應稅稅率為何,簡單來說,房屋稅住家自住稅率最低1.2%、營業用最低為3%,差距2.5倍。1年相差可達數千元或萬元以上,如果遇到錯誤,累積下來多繳的房屋稅將相當驚人。

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提醒,拿到房屋稅單務必先看「使用情形」欄,是住家用還是營業用,是否符合自己的真實狀況,最常見的案例就是購買1、2樓房屋做為住家用,但因前屋主將1樓登記為營業用,所以1樓一直以3%稅率課徵房屋稅,直到跟左右鄰居相比後發現負擔稅額有很大差距,才驚覺稅單上「使用情形」沒有修改。

二、房屋稅按月課稅,買賣屋別忘互相找補:另外要注意「課稅月數」欄。林以德表示,房屋稅是持有財產稅,今年課徵期間為104年7月1日到105年6月30日,因採按月課稅,所以會依持有時間長短比例來課徵。

一般而言,交屋時承辦代書會依雙方持有時間長短作為稅費找補,簡單舉例,若雙方3月10日交屋,代書會請賣方將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3月10止,大約是8個月又10天期間占全年比例,按前期房屋稅額補貼給買方,這一整年的房屋稅全由買方來繳交,所以買方如果不知道分算這筆費用,就會增加自己的房屋稅負擔。

三、自住條件變嚴苛,持有3戶以上民眾務必檢視稅單:103年6月起房屋稅條例修改後,針對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,針對符合相關條件選擇適用住家自住用優惠稅率1.2%僅限3戶,除了戶數限制外,在條件適用上也比較嚴苛,擁有戶數超過3戶的民眾,建議利用此機會再檢視稅單內容。

房屋稅繳稅時間到5月31日截止,若逾期繳納會產生滯納金,提醒民眾把握時間,儘快詳實繳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