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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即時登錄 房產業憂問題多
發佈日期:2018/4/20

強調只是買「權利」

隨時可退卻無申報機制

恐有哄抬空間

〔記者徐義平/台北報導〕內政部研擬大幅修改實價揭露法源的「地政三法」,首度納入合約「查核權」及預售屋即時登錄等兩項。房地產業者多不認同,強調預售屋只是購買「權利」,買方隨時可反悔不買,甚至存有太多哄抬操作空間,香港早出現「假買賣」案件,建議應該先行釐清問題,再來考慮執行,才是較為妥當的做法。

  • 實價揭露擬大翻修,首度納入合約「查核權」及預售屋即時登錄等兩項。(取自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)

    實價揭露擬大翻修,首度納入合約「查核權」及預售屋即時登錄等兩項。(取自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)

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指出,預售屋買賣屬於「權利」交易、而非物權,實際產權坪數要交屋後完成登記才會清楚,甚至有差額找補等問題;預售屋在登錄上有難度,加上常出現買了又退情形,若當初買賣資料已登錄,退戶時又沒有申報機制,也可能誤導或影響實價正確性。

建議結案後 統一登錄即可

于俊明表示,有關合約「查核權」部分,一來擾民、二來公部門稽查人力是否足夠也有疑慮;建議預售屋維持現狀,結案後再統一登錄即可,避免讓實價預售資訊更混亂。
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說,實價揭露進化後,價格資訊可更為「快速與容易辨識」,一方面揭露速度更快,也可減少民間透過坪數、屋齡等條件,去推斷是哪間與哪戶的時間與錯誤率。

他指出,過去香港曾傳出豪宅案有「假買賣」價格揭露,若要推動簽訂買賣契約三十日內申報,建議應該對「合約查核」要相當確實。

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認為,內政部應該建立另一套預售屋實坪登錄制度的機制,以揭露總價多少為主要資訊,單價部分若真的要登錄,建議分類登錄,包括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車位等個別登錄,才會讓單價清清楚楚,進入更透明的階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