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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一震前「私有公用」高樓 將全面耐震快篩
發佈日期:2018/2/13

〔記者陳鈺馥/台北報導〕花蓮地震造成多棟建築物倒塌,內政部加速辦理耐震評估及補強,擬將私有建築物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的範圍,凡是九二一大地震以前領得建照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如旅館、醫院、百貨公司、商場、電影院、學校、社福機構等,若未依規定辦理耐震評估申報,將可處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    未評估最高可罰30萬元

    內政部已修訂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」,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範圍的有,在1999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照的「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」,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千平方公尺以上,並明定所有權人有申報義務,並以建築物同屬一所有權人為推動對象。

    內政部強調,該辦法已於1月的部務會議討論修訂通過,之後將儘速發布施行,便能開始適用。

   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預計在2月底會發布,經過篩選評估後,才知道那些是危樓,有無安全疑慮。

    花敬群說,九二一大地震以前所興建的12樓以上建築物有7850棟,若以9樓以上來統計,則高達1萬2656棟。

    206花蓮強震,造成統帥飯店倒塌。(資料照)